江 苏 省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苏学位办函〔2006〕11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全省重点学科推进会议筹备工作,全面总结我省高校“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经验,充分展示和宣传建设成就,推动“十一五”期间江苏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研究,拟编印《江苏省“十五”重点学科建设巡礼》(画册)。现请各校提供“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成果的有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稿类
1.文稿内容为介绍本校“十五”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基本状况、工作举措、取得成效等。
2.文稿应突出反映本校学科建设特色和优势、主要创新点、标志性成果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
3. 每校篇幅600字左右,请同时提供书面稿和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
二、图片类
1.图片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领导、部省领导、厅级领导等视察学校学科建设照片(含题词);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团队工作照片;科研项目或成果照片;人才培养照片;基地建设(含实验室)照片;学术交流或国际合作研究照片等。
2.图片要求为彩色照片,图像清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每校请提供10-15张图片备选。图片可提供数码照片(JPG格式)或6吋以上彩扩照片,数码照片还请提供打印样张。
4.所提供图片均须编号,每张须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三、图表类
1.学校国家重点学科、“十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一览表(表格样式见附表)。
2.本校“十五”与“九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的比较,如重点学科数、经费投入额、学科队伍、科学研究成果、人才培养规模的递增情况等,可用饼图、柱状图等加以展示。
3.请各校同时提供书面稿和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
四、时间要求和报送方式
请各校于9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我办,联系人:蔡华,电话、传真:025-83335154,电子信箱:caih@ec.js.edu.cn。除书面材料外,电子文件(包括文稿、图片、图表等)请用光盘报送,电子文件的名称请注明报送的学校。
五、其他事项
1. 《江苏省“十五”重点学科建设巡礼》(画册)是展示和宣传我省重点学科建设成就的重要载体,也是反映各校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平台。请各校高度重视上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加以落实,确保提供材料的质量。
2.对重点学科材料中涉及国家机密的,各校须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3.为制作新一轮省重点学科标牌,请各校提供本校 “十一五”省重点学科名称的英文翻译稿,并按以下表格样式,于9月15日前将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我办,联系人:王经令,电话:025-83335554,电子信箱:wangjl@ec.js.edu.cn。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中文名称 | 学科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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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二〇〇六年九月六日
附表:
江苏省高等学校“十五”重点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一览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建设类别 | 标志性成果 |
| | | | 国家重点学科 | 1. 2. 3. |
| | | | 省重中之重学科 | 1. 2. 3. |
| | | | 省重点学科 | 1. 2. 3. |
注:每个学科标志性成果填报1-3项,每项限5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