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制定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发〔2010〕11号)的要求,请各学院、淮海发展研究院等单位将制定好的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于4月2日(本周五)前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信息科技大楼1810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