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和直属业务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校专家的指导咨询作用,提高高校学科建设项目论证工作质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拟建立论证专家库,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德高望重,富有影响力,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丰富的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优先推荐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培养对象、省“双创引进计划”培养对象和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等,以在职人员为主。
二、推荐时间与要求
请于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8233(校内)。
附件:专家推荐情况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高校学科建设项目论证专家推荐情况表
学校 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后学历/学位 | 行政 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研究 领域 | 社会 兼职 | 备注 | 是否 博导 | 可评科类 | 联系方式 | |||
名称 | 代码 | 办公 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信箱 | |||||||||||
注:
1. 请以Excel格式填写上报,每人填写一行。
2. “可评科类”栏,请按照国家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3. “备注”栏请填写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培养对象、省“双创引进计划”培养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学校分管学科建设的校领导、学校学科建设职能部门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