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发〔2010〕1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8-23浏览次数:703

 有关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研〔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完成自查报告。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区域经济学、教育技术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史、基础数学、有机化学、遗传学

二、中期检查内容

        省一级重点学科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09〕11号)进行检查。重点是2008年7月以来加强一级学科建设统筹规划、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综合功能、强化优势特色、强化团队建设、强化集成融合、强化国际交流合作、强化机制创新、强化建设责任等八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省重点学科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教研〔2007〕2号)进行检查。重点是2006年8月以来凝炼学科方向、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发挥育人功能、加强学科基地与优质资源建设、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建设情况。
 
三、中期检查的程序与时间 

        中期检查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科自查:时间为9月20日前。属于检查对象的省重点学科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3);

        2.学校审核:时间为9月25日前。请各省重点学科根据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准备PPT汇报稿,汇报时间10分钟;

        3.专家评议:时间为10月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并就检查结果与经费资助档次提出意见;

        4.公布结果:时间为10月底前。省教育厅公布检查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下达相应资助经费。

四、其他有关事项 

        请于9月20日前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xkb@xzn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信息科技大楼1810室): 

        1.《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自查报告》(附件2)和《江苏省重点学科自查报告》(附件3)的WORD格式电子版及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9份;

        2. 本学科立项时制订的《建设计划书》的WORD格式电子版及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9份;

        3.《省重点学科带头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及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

        4. 省重点学科汇报用PPT电子版及用于汇报的文字材料一式9份。 

        联系人: 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校内8233),13685153011。

 

        附件2 省一级重点学科自查报告.doc 

        附件3 省重点学科自查报告.doc

       附件4 省重点学科带头人信息表.doc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