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发〔2011〕2号 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办发布时间:2011-04-29浏览次数:3128

各有关学院、学科:

现将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125号,以下简称《学位点调整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院、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研读领会《学位点调整通知》精神,高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位授权点调整范围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调整涉及我校的学科包括两类:

1)原目录中艺术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在新目录中分别拆分为多个一级学科;

2)以原目录1个或多个二级学科为基础新增为一级学科,包括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生态学。

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及填表责任单位

如下:

新目录学科

原目录学科

填表责任单位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601

考古学 

0601

060102

历史学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0602

中国史

0601

060101

060103

060104

 

060105

060106

060107

历史学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历史地理学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专门史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

0603

世界史 

0601

060108

历史学

世界史

1301

艺术学理论 

0504

050401

艺术学

艺术学

文学院

汉文化研究院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0504

050402

050408

艺术学

音乐学

舞蹈学

音乐学院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0504

050405

050406

050407

艺术学

戏剧戏曲学

电影学

广播电视艺术学

文学院

信息传播学院

1304

美术学 

0504

050403

艺术学

美术学

美术学院

信息传播学院

1305

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0504

050404

艺术学

设计艺术学

0713

生态学

0710

071012

生物学

生态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4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202

020208

0701  

070103

应用经济学

统计学

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数学科学学院

城市与环境学院

经济学院

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填写要求

1. 请各有关学院、学科认真梳理整合校内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源,在现有学位授权级别内,按照学科对应关系,精心组织填写《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

2. 学位授权点的对应调整,要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为前提,以学科内涵为基础,根据各学科的发展水平,坚持标准,规范调整。

3. 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必须达到学位授权点的最低要求(附件3)和基本条件(附件4)。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  56前将纸本一式3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kb@xznu.edu.cn

257-8日,学校组织审核《申请表》。

359-13日,各学科根据学校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申请表》

4516前做好网上填报《申请表》工作

5520前各项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

 

附件1:《学位点调整通知》.doc

 

附件2: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3:申请对应调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doc

 

附件4: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