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学科建设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学位授权申请组织工作。
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订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博士授予单位和博士硕士授权点的审核申请,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申报备案。
3.负责组织博士、硕士授权学科参加教育部学科评估,组织省高水平大学和省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4.负责实施学科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跨学科、交叉学科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
5.做好有关学科建设的信息采集和调研工作,开展学科建设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和评估机制研究工作。
6.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管理与监督检查等工作。
7.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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