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学科:
从“十三五”开始,省财政不再直接拨付省重点学科(含省重点培育学科,下同)建设经费,改为由学校事业经费预算资助,省财政根据建设成效实行奖补。今年首次拨付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时即强调各学科要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建设经费,当年拨付的建设经费结余部分将作为次年拨付经费的基数,当年学科建设开展情况、建设成效将作为次年确定经费拨付额度的重要依据。为此,请各重点学科务必按照年度建设任务和年初制订的经费使用计划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在计划财务处支持下,已为各省重点学科新设立了经费账户,如果有学院领导或学科带头人不清楚的,请咨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杨柳,办公电话:3049)。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