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冉 刘红 | 交叉学科建设:协同治理视角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51

摘要:与聚焦研究的学科交叉不同,交叉学科意味着研究问题向知识问题、教育问题和管理问题转变。面对其问题来源的外生性和复杂性、认识论的批判性和反思性、理论框架的整合性和创新性及体系的多维性和开放性,交叉学科建设需要突破传统学科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模式,从协同治理的视角重新审视。交叉学科建设重在引导高校发挥自主性和主动性,通过不同学科专业人员、行业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为充分发挥协同治理效果,交叉学科建设应从起始条件、制度设计、促进型领导力和协同过程等四个方面入手,尤其应重视责权共享、真诚协商和共识达成的协同过程。

关键词:交叉学科;学科建设;协同治理

202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交叉学科”成为我国第14个学科门类。同年11月,《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国交叉学科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现有的学科管理范式下,交叉学科成为学科门类,有利于赋予其在我国高校场域中的合法身份,打破传统的学科建制模式。实际上,与早已存在的重视研究的学科交叉不同,作为门类的交叉学科意味着研究问题向知识问题、教育问题和管理问题转变。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指出,我国交叉学科建设采用自下而上的先高校试点再进学科目录的方式开展,其根本在于引导高校发挥自主性和主动性,通过不同学科专业人员、行业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交叉学科的根本性质,指出交叉学科建设的协同治理本质,进而在明确我国交叉学科建设治理困境基础上,结合协同治理模式对后续高校交叉学科建设路径进行分析。

一、从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

我国学科交叉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表现为个别研究者和高校的自发行为。1981年,科学哲学家范岱年先生强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鸿沟。1983年,天津师范大学、东北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通过设立学科交叉团队进行相关研究。政策文件中首次涉及学科交叉的是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科学工作的六条方针》,其中提到“自然科学中有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不要搞批判”。作为呼应该方针的一项具体举措,1984年12月,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北京召开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术讨论会,探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问题。1985年4月,中国科协管理科学培训中心与国内17个学科交叉学术团体共同发起并召开了我国首届交叉科学学术讨论会。会上,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马洪等著名科学家就学科交叉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引发了学科交叉研究的高潮。进入21世纪,在世界科学技术融合发展潮流的影响下,我国学科交叉研究开始逐步走向实体化。2000年9月,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研究中心成立。2001年11月,中国科学院上海交叉学科研究中心正式组建。2002年5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成立理论研究中心,关注理论物理、基础数学和宇宙学的交叉研究。在这些实体化交叉研究中心的推动下,2003年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要求哲学社会科学采取联合攻关的科研组织形式,推动学科之间尤其是文理学科的交叉渗透,推动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的联合,发挥集成优势,形成重大创新成果。2004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建设,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渗透,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2006年2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加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特别是交叉学科的研究,突出学科交叉、融合与渗透,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学科交叉逐渐从研究领域走向学科领域和教育领域。2010年教育部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对高校自主设置目录外的交叉学科做出规定,明确具有若干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经论证备案程序,依托相关一级学科自主设置按二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作为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项国家意志,“2011计划”明确提出,加快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基础的知识、技术集成与转化,加快创新力量和资源整合与重组,促进政产学研紧密结合,支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厚实学科基础,培育新兴交叉学科生长点。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进一步指出,要下大气力组建交叉学科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交叉学科”门类,下设“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两个一级学科。同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对交叉学科设置和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此,我国交叉学科从20世纪初在思想观念上强调运用多学科知识的学科交叉研究逐渐发展为规范化、建制化的交叉学科门类。

二、交叉学科的本质特征

从人类知识发展历程看,学科大致经历了专业化—碎片化—整合化三阶段。如果说19世纪初学科独立并在大学中完成建制化标志着专业化学科的形成,那么20世纪中叶借助多学科知识进行学科交叉研究就相当于碎片化发展阶段。碎片化的学科交叉研究秉持工具主义理性,重在借用不同学科的理论、方法解决复杂的社会和现实问题。碎片化的学科交叉研究以实用主义的效率取代认识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问题解决的需要,但并没有触动原有的学科建制。交叉学科则代表着更高级的学科整合发展阶段。整合化的交叉学科在兼具学科交叉研究特征的基础上,重在将“策略—行为”转化为“知识—方法”的学科重构,体现出问题来源的外生性和复杂性、认识论的批判性和反思性、理论框架的整合性和创新性,以及体系的多维性和开放性。

(一)外生性与复杂性

198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分析学科类型时指出,学科可以分为内生性和外生性两种。如果说传统的专业化学科是建立在知识体系化、统一化基础上的内生性学科,那么交叉学科就是建立在真实问题上的外生性学科。外生性的交叉学科源于社会真实问题所带来的持久动力,并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对学科划分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进行不断质疑。交叉学科不是多门学科知识的简单拼凑与堆积,而是基于社会重大问题依照内在逻辑联结渗透形成的新学科。这种问题导向的研究,使得传统的学科边界和学科理论被改造成高度流动和可变的社会组织与智力组织。总之,交叉学科知识在应用环境中生成,坚持问题导向而非学科导向。

从研究来源的角度看,外生的真实问题必然是复杂问题,这些复杂问题表现出开放、多维、含混和不稳定的特征,使得传统的封闭、一维、明确、稳定的单一学科研究捉襟见肘。从系统的角度看,作为门类的交叉学科更符合复杂适应系统的特点,强调内在体系与外在环境之间的平衡与互动,其最根本的价值诉求是将高度多样化的理论、方法和思维模式融合到一起,为实质上的深度合作创造条件,从而共同追寻高度复杂现象背后的根本原则和规律。总之,来源于复杂问题的交叉学科在超越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二分法的基础上,既重视应用作为知识促进因素的重要作用,也重视探究现象背后的理论解释。

(二)批判性与反思性

学科交叉研究重在通过借用多学科的知识、方法解决实践场景中的复杂问题,通过搭桥建梁推进学科间的合作,一般不对所借学科的认识论、方法论和逻辑结构进行批判性的反思。而交叉学科强调对现有学科分类保持批判的态度,避免对当下的学科分类秉持神圣不可侵犯的认识,要求专业学者打破那些把他们分离开来、用前提织成的茧。交叉学科并不否认专业化的价值和学科划分的必要性,但对制度化学科的惯性力量保持敏感。与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的证伪主义所强调的“问题—猜想—反驳”的试错机制类似,交叉学科扎根批评意识与反思精神,对传统学科一贯依赖的规范之锚进行反省,借助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反思,质疑和打乱对单一学科的传统阐释,为科学知识的成长提出新的解释和新的话语体系。

当知识以重新发现与重新思索、重新社会化与重新知性化为前提时,交叉学科就不仅是一种研究方式,更是一种反思方式和认知方式。在反思与批判现有学科预设价值的过程中,交叉学科重视根本性的范式变革。这种范式变革不仅丰富了现有的学科领域,而且通过建立新的标准对现有领域进行置换,不仅改变了研究对象,还改变了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

(三)整合性与创新性

在人类知识的发展历程中,随着知识扩展和分工的发展,学科分化成为知识增长的主要形式,但分化必然伴随着重组,当专业化达到一定密度时,在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激发下,一些学者必然对学科边缘处的零碎问题进行创新性的研究,推动知识发展进入碎片化的学科交叉研究阶段。而更高层次的交叉学科,则是对不同学科概念、方法、程序、认识论、术语,以及问题解决过程进行更高程度的整合和统一。交叉学科的整合性体现在水平面宽度、垂直面深度和整合密度三个方面。宽度是基于多视角的综合研究,深度体现相关学科专业的能力,密度则暗示着创造性的研究结果。

任何一门学科都是通过特定的研究对象或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解释来体现自身的学科性质,创新性是学科合法性之本。交叉学科同样如此,交叉学科通过多学科的深入交融和整合,创造出一系列新的概念、理论、方法,展示出新的认识论和知识结构,从而丰富了现有的知识范畴。衡量学科交叉研究是否能成为交叉学科,重要的标准就是创造方法论的程度,创造具有公众性、推论性和考据性学术风格的程度,创造超越和扩展单一学科的新的知识体系的程度。

(四)系统性与开放性

学科既是知识范畴也是制度范畴,具有建构自我、确立身份、维持边界、管理和奖赏从业人员等功能。成熟的交叉学科在具备整合性和创新性的同时,必然也要构建由系统的声誉网络、职业结构和训练计划统一起来的知识生产单元。一方面,交叉学科需要形成系统的特定概念、范畴、话语体系、研究工具与研究方法、思维方式及研究领域。另一方面,交叉学科不仅要具备成熟的学术研究载体,更要有系统完善的人才培养载体,具有规范的学科培养计划和师资队伍。此外,交叉学科不仅要构建系统规范、相互衔接的发展制度,更要具备完善的结构制度,如职业化的研究者及他们赖以栖身的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网络,学术成果的公开流通和社会评价体系以及稳定的基金资助来源。

学科要确立自己的地位,其所受的限制是双重的:一方面,学科需要固定的边界及有序的精英队伍去捍卫这些边界。另一方面,为了发展的连续性,学科又需要对各种知识和意见持开放态度。交叉学科更是如此,其处于既要走向制度化又要走出制度化的平衡之中,而其批判和反思的本质使得开放性处于明显的优势。交叉学科的开放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者的开放,其参与者来自不同的学科,拥有不同的知识背景、文化背景,秉持不同的研究范式;二是生产过程中知识的开放,体现出较强的异质性知识耦合过程,重在通过对复杂问题的界定,将不同学科的知识、理论、方法、组织及文化进行开放性的耦合。

三、交叉学科建设的协同治理本质

交叉学科建设既是一个新的研究问题和教育问题,更是一个新的管理问题。面对其问题来源的外生和复杂、认识论的批判和反思、理论框架的整合和创新及体系的多维和开放,交叉学科建设需要突破传统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克服路径依赖和制度禀赋限制,从治理的视角重新对其进行审视。实际上,交叉学科建设具有较强的协同治理本质。作为对治理合作本质的强调,协同治理重在通过协调和监督活动,使多元合作伙伴的关系机制得以存在,实现其他方式无法达到的目标;强调网络化的公共行为,重视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共同努力;强调构建共识与协同网络,重视通过共同参与产生共同愿景,实现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相互促进;强调合作中的权力共享、资源依赖和责任共担。

首先,交叉学科建设强调建设主体的多元和目标的多样。没有哪一个机构,拥有知识和资源两方面的充足能力来独自解决一切问题。交叉学科的外生性和复杂性本质打破了传统的学科边界。学科之间的界限消失,逐步让位于更加开放的组织结构,在新的组织结构中各种不同的知识和竞争又以全新的方式联合或重新结合起来。交叉学科建设是跨越多部门、多学科专业、多机构的活动,是多元利益相关者协同参与、集体决策的过程。交叉学科建设主体不仅包括不同学科背景的专业研究人员,还有知识的应用者和管理者。多元学科建设主体之间相互影响,通过权力共享、资源依赖和责任共担,实现交叉学科建设效果的最大化。建设主体的多元和智力权威的低集中化,使得交叉学科建设的目标具有多样性,既要符合知识逻辑,还要满足社会逻辑和问题逻辑。交叉学科的组织建制更适合被描述为一个松散的有着不断变化观点的集合体,而非一个连贯一致的结构。它通过行动来选择,而不是根据选择来行动。交叉学科建设不强调目标的先在性,而强调基于谈判和反思过程中的目标调整和生成。

其次,交叉学科建设强调权力的非中心化与过程的互动性。交叉学科重在将多学科联系起来,实现各知识齿轮间的完美契合。这种多学科、多领域的完美结合强调权力的分散而非集中,重视水平式的团结而非垂直式的忠诚,鼓励容忍和包容,促进讨论和自主判断而非守旧和服从。在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多元学科建设者具有平等参与的权力,其知识体系构成了一张对等的知识网,每一个成员作为一个知识节点,通过知识合作的方式平等地联系在一起。如果说市场的特征是价格和竞争,官僚制的特征是权威和规则,那么协同治理的特征则是信任和互动。汤姆·帕克森(Tom Parkson)认为,学科间的互动可以分为4个等级,1级和2级互动是一门学科借用其他学科的工具仪器和技巧,但借入学科和借出学科的认识论本质和认知结构都没有受到挑战。3级互动是不同学科间的相互靠拢,通过不同学科术语的对话,一幅新的图画或者主题间的相互理解逐渐发展起来。4级互动标志着整合多学科知识的新的交叉学科真正形成。正是在多元建设主体资源交换和协商共同目标的需要的激发下,多元建设者在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持续互动,通过批判和反思达成观点共识。

最后,交叉学科建设强调自治网络的生成。交叉学科系统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决定了交叉学科建设重视通过多元建设主体之间的持续互动来达成共识与形成自治网络,通过共同参与产生共同愿景,实现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相互促进,通过共同的价值观和规范将复杂的多元建设者联系在一起,形成权力共享、资源依赖和责任共担的自治网络,使得交叉学科建设真正成为可持续的知识生产体系。在相互依赖、相互分享、相互学习的学科建设过程中,多元的交叉学科建设者逐渐形成将资源、技能和目标相互融合的能力。只有形成真正的自治网络,交叉学科组织才能成为一个自我学习、自我提升、自下而上的内生型组织,才能在学科建设过程中既重视理论的累积,又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和弹性,实现交叉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我国交叉学科建设的协同治理困境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政策引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我国高校通过陆续设置交叉学科计划、交叉学科课题组、交叉学科实验室和交叉学科研究中心等方式推动交叉学科建设进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整体来说距世界一流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我国交叉学科建设存在着 “流于形式的多,有机组合的少”“短命组织过多,长寿组织太少”“低绩效组织多,高绩效组织少”等问题。交叉学科建设成效由顶部的外部关注、中部的系统实施和底部的内在动力三部分决定,其中中部的系统实施对交叉学科建设成效发挥重要作用。我国交叉学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部的交叉学科管理和组织架构存在强行政干预、单一权力中心、参与主体受限、团队运行松散、自治网络难以形成等治理困境。

一是权力的中心化与管理的行政化。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我国的交叉学科组织建设基本上是以外生性的国家政策主导模式为主,体现出较强的权力中心化。在整个申请立项和后续建设过程中,上级部门发挥着决定性作用。目标是上级设置的,资源是上级提供的,人员是上级任命的,考核也是上级实施的,上级通过监督、评估、目标考核等工具自上而下地对交叉学科组织进行规制,交叉学科组织则完全被动地接受自上而下的高度行政化管理。在具体的组织管理和建设活动中,由于受传统学院管理模式影响,高校的交叉学科组织在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方式上同样呈现较强的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特点,依照行政管理的模式对交叉学科活动和人员进行管理。这种权力的中心化和管理的行政化无法彰显交叉学科组织的主体地位,弱化了多元参与主体的平等互动,削弱了交叉学科组织的活力,无法激发多元参与主体的主动性、灵活性和创造性。

二是参与主体的封闭化与组合的表面化。一方面,由于我国交叉学科组织主要是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下组建的,为了获得政策与资金支持,高校往往推动强势学科学术带头人、学者申报组建。而在后续建设过程中,项目或中心负责人又往往根据个人喜好或学术门派组织参与主体,利用手中的资源将本应多元主体充分参与的学术团队建成了学术寡头主导的团队,造成学术垄断。另一方面,由于高校交叉学科项目的社会转换能力相对较弱,无法吸引社会的多元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到具体的建设活动中,即便参与也往往是挂名而非实质。此外,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权力的不平等使得多元参与主体的互动和交流弱化,互动和交流的缺失使得团队在组织发展目标、核心价值观和建设原则上无法达成共识。共识和信任的缺乏增加了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割裂和竞争,使得交叉学科组织的多主体协调变得更加表面化和形式化,交叉学科组织本身追求的高效率最终呈现为实质上的高消耗。

三是建设目标的单一化与扭曲化。交叉学科建设的根本目标在于以组织和制度变革打破传统的学科发展模式,提升学科的横向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由于受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交叉学科建设目标往往过于重视绩效评估:重视自上而下的命令要求,忽视自下而上的发展诉求;重视量化目标,忽视质性目标;重视短期目标,忽视长期目标。这种自上而下的狭隘的目标管理、效率优化不仅影响了交叉学科组织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也使其追求的创新学科发展模式、服务社会实践需求、培养交叉学科人才与培育权力共享、资源依赖和责任共担的自治组织的多元目标无法实现。

五、协同治理视角下的交叉学科建设

作为将利益相关者融合到共识导向的多变决策过程中的一种明确和正式的战略,协同治理为我国高校转变传统的学科建设模式,实施交叉学科建设变革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向。为充分实现协同治理的价值,安塞尔(Ansell)和盖仕(Gash)探索了有效协同治理所需的条件,认为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起始条件、促进型领导力、制度设计和协同过程四个方面之间的协同共振。其中,起始条件、制度设计和促进型领导力是协同治理顺利进行的前提,协同过程是协同治理的关键。结合协同治理模型(见图1),我国高校在交叉学科建设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

 

(一)重视起始条件的前提作用

在模型中,起始条件是推动或阻碍协同治理的前提因素,包括权力与资源的失衡、参与动机及对立与合作的经验。权力与资源的失衡使得多元主体缺乏足够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讨论与对话,冲突或隔膜的历史经验使得他们没有参与的动机和意愿。交叉学科建设是不同学科专业人员、知识的应用者与周围环境、不同团体的社会性行动,应以不同学科专业人员及多元社会组织的充分参与为基础,由共识和共同利益推动学科建设进程。但受传统单一学科建设模式制约,不同学科专业的研究者、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对交叉学科建设相对漠视,使得多元交叉学科建设主体在交叉学科建设中的历史经验、权力、资源、专业知识和参与动机等起始条件上存在很大不同。因此,高校在进行交叉学科建设前,首先应充分了解掌握多元建设主体不同的起始条件并采取对应的措施。在资源和权力方面,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平台使交叉学科建设主体通过充分参与和讨论提升对学科建设理念、目标的理解,授予不同学科研究者、管理者、社会实践人员平等的权力,将多元学科建设主体发展为平等的“合作生产者”。在参与动机方面,要重视交叉学科声誉型组织建设,通过多聘制、专项经费和团队激励等措施激发多元建设主体的参与动机。在合作经验方面,高校及学院要通过条件创设,鼓励不同学科专业教师间的合作研究,通过成功的学科交叉研究经验,推动交叉学科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通过授权与服务培育促进型领导力

领导力是在多元利益相关者协商、合作进程中发挥引导作用的关键因素,对于组织多元学科建设主体协同推进交叉学科建设意义重大。交叉学科建设的促进型领导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校层面的领导力,强调高校领导把学科建设的决策权、执行权下放给交叉学科建设组织机构,使其能够自己管理资源而不受官僚主义的阻碍,破除交叉学科建设中存在的政策界限和条块分割,赋予多元建设主体相应的治理空间和行动权,鼓励创新和灵活。二是交叉学科组织内的领导力,即交叉学科带头人的领导力。交叉学科带头人的领导力对于设置和维护明确的交叉学科研究规范、促进多元学科建设主体在学科建设过程中的充分参与和相互对话,进而达成目标共识与相互信任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的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促进型领导力强调最小化干预,通过授权和服务引导多元学科建设主体参与规则的制定以及监督规则的落实,通过综合参与者的不同声音创造新的理论框架和问题解决策略,实现交叉学科的整合和创新。当共识无法达成时,促进型领导力充当公正的调解者和服务者的角色,通过化解各方冲突,使得各利益相关者愿意继续相处与合作。

(三)强调规则清楚与过程透明的制度设计

强调参与包容、程序公正、规则清楚和过程透明的制度设计是推动协同治理的基本规则。一方面,交叉学科建设首要的制度设计是在治理过程中纳入交叉学科建设的利益相关者,应设计能容纳多元学科建设主体参与的制度框架,减少排他性,确保他们参与的机会和权力。在明确界定多元学科建设主体权责界限的基础上,以制度规范活动,以程序公正强化交叉学科建设的合法性和价值,保障多元主体合法参与学科建设过程的机会和权力,从而形成共识导向的过程承诺。另一方面,制度设计也必须建立清楚的基本规则及确保互动过程透明,以强化程序合法,推进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和巩固。例如,实施交叉学科建设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构建开放的交叉学科建设平台,保障有兴趣的多元主体的参与机会和表达渠道。最后,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也需要考虑时间因素,让多元学科建设者认知到政策的获得是可预期的,从而增加其持续参与的动机。

(四)重视责权共享和真诚协商的协同过程

协同治理过程是一个递进的循环过程,其中面对面的讨论、真诚协商、信任建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责权共担和共识是协同治理的核心,而小赢的中间结果又推进协同治理向更高层次发展。协同治理效果的实现建立于多元利益相关者对于交叉学科建设的共同理解和政策价值的认可,而非单纯的权力和利益的结合。因此,在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要重视通过多元建设主体充分参与的面对面讨论来打破刻板印象和心理隔膜,强化以信任和合作为基础的共识型协同治理进程,将开放型政策学习作为推动治理的机会之窗,构建以共识为导向的对话机制,通过不断的真诚协商推进相互理解和责权共担,在积极反馈中建立持续的信任关系,促进具有不同价值倾向和利益需求的多元学科建设主体在学习中改变自己原有的信念体系,在共识的基础上推动学科建设的范式转变,从而成为具有共同价值观的高效运行的团队和组织。此外,在交叉学科建设过程中还要重视具体性、阶段性的学科交叉研究成果的实现,通过小赢的结果鼓励参与人员的热情和信心,发挥治理过程的正反馈效应,实现交叉学科研究的良性循环。


作者简介:

谢冉,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副研究员;

刘红,合肥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注:文章来源于《大学与学科》2023年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