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位点申报工作安排

发布者:学科办发布时间:2010-06-11浏览次数:469

时 间

工作要求

备 注

611-14

学科办返还证明材料;

各学科对照证明材料和使用学位授权审核信息系统填报学科信息注意事项进一步修改完善《简况表》,确保填报内容与证明材料一致,确保共享人员的同一成果和项目未在其所属学科或其他相近学科中重复使用,力避《简况表》中出现的硬伤。各有关学院需对《简况表》的质量负责。

 

614下午6:00

各学科提交《简况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关键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如,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要包括项目名称、研究经费、研究时间、项目出资方鉴章等,不要以项目申请书代替项目立项书。

 

615-16

学科办复核《简况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616下午4:30

学科办返还《简况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填表人和证明材料整理人到学科办听取反馈意见

617-18

各学科复整材料。

 

618

下午500

各学科提交不再改动的《简况表》终稿1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双面复印)4份并发送相应的系统压缩文件、word文件至学科办邮箱。

 

619

学科办填写审核意见,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印制《简况表》,装订证明材料。

 

620

学科办按要求向省学位办提交所有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