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申报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办发布时间:2013-08-31浏览次数:772

 

各相关学部(学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于201310月——11月开展新一轮的新增专业学位点的评审工作。为了做好新一轮新增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我校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答辩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评审。请已递交申报材料的各相关学部(学院)围绕“服务需求、特色突出、模式创新、条件优越”四个方面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修订和答辩准备工作。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

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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