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办发布时间:2013-02-27浏览次数:1180

 

 

各相关学部(学院):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专业学位点也是学校与社会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

按照以往惯例,国务院学位委员每2-3年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于20105月开展了上一轮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审核工作,预计将在2013年中期开展新一轮的审核工作。

为了做好新一轮新增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我校研究决定,在现有5个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基础上,申报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5个。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拟在:教育博士、工程博士或其他相关专业博士领域中申报。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拟在: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等领域中申报。

请以上涉及申报新增专业博士和硕士学位点的学部或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成立以学部研究院院长(学院院长)为组长的专家论证小组,讨论确定与本学科相关的申报专业。论证时应重点考虑学科的基础和社会的需求情况。(2)确定申报专业后,组织专门班子,填写《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附件2)。认真研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附件3),对本学位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为申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3)拟申报学科应抓紧时间与行业和企业建立联系,并尽早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4)必要时可去已获得专业学位的高校学习取经。(5)各学部(学院)请于2013330日前将申报表和分析报告提交至学科办。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参加省评审。

说明:由于新一轮专业学位申报政策尚未正式出台,《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参照2010年的政策。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

电子邮箱:xkb@jsnu.edu.cn

 

附件:1.部分新增专业学位申报任务分解表

      2.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

      3.《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049号)